一、参与公开竞价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废旧家电、电子废弃物、仪器仪表、废旧设备等生产性及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福州市的,中标后,应在一个月内在福州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全资子公司,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具有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3、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福州地区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场地;4、能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规范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4】133号)等文件规定,保守政府秘密和安全。
三、网络(竞价系统)报名、提交竞价资格书面申请及缴交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月14日16:30;竞价保证金:50万元。
六、递交书面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1月19日14:30。随后甲方现场统一拆封、公示报价及宣布结果。
七、另因移动运营商问题,导致本中心网站暂时无法正常访问,电子竞价系统可通过http://218.207.196.14:9999直接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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